失火的房子
有一個佛教故事,從前有一個人,他的家裡失火了。他趕到家裡時,看到孩子們在玩耍,沒有覺察到失火,還呆在家中。父親大聲呼喚:孩子們,快出來啊!可他們聽不到父親的喊聲,仍然一門心思的沉在眼前的遊戲中。父親為孩子的安全擔憂,便大聲說:孩子們,這裡有好玩的玩具,快來拿。孩子們聽到有玩具可玩,就都從失火的房子裡跑出來,從而避免了災禍。這個父親就是佛陀,那些玩耍的孩子就是執迷的眾生,他們並不知曉這個世界就是一棟失火的房子,他們處在被燒死的危險之中。佛陀出自大悲之心,想方設法拯救他們。
但世人聽不懂佛的語言,無法理解佛所看到的,悟到的一切。但佛為了拯救人們,只好用世俗的聲音說話,把佛國的聲音翻譯成世俗的語言。但佛又唯恐人們過於執著他言語的表面意思,所以,他同時又一再強調,說是某物,既是非某物,只是這樣說而已。佛的智慧無人能及,佛國的真理無人能曉,只有靠徹悟、頓悟、覺悟,才能進入佛境,如果執迷於教條,就會像那些聽到有玩具就高興地孩子,其實,佛不是說玩具,而是讓人們離開失火的房子,脫離煩惱和痛苦。
幻想的人生
執著於人生實在的人,當然不會認識到人生的虛幻不實,我看到,我感覺到,我觸摸到。然後是我愛,我恨,或者我痛苦,我傷心,一切以我為判斷的準則。而實際上,恰恰是這個“我”的存在應當受到質疑。因為“我”在夢中也同樣會感覺到這些,而且也同樣的“確鑿和確實”。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是在夢中時,說明我們已經開始從夢中醒來了。同樣,當我們認識到人生的虛幻不實時,也說明我們開始從人生之夢中覺醒。執著於人生實在,也就是執著於某種虛幻的東西,徹悟到人生的虛幻,也就是領悟到了真實。
我看到遙遠的天邊,卻永遠走不到它,我看到水中的月亮,卻永遠撈不起它,我感到自己在活著,卻不能永遠保有它。佛說:一切諸相都如夢幻泡影。一切有形的東西都終將遷變和消隕,一切有情的東西都終將熄滅和消失,沒有什麼會永久不變和永遠留存,有的只是對這一切的徹悟。
存在一個不變的“我”嗎?從呱呱墜地到垂垂暮老,難道我不是一直都在變化嗎?每時每刻我都不再是我,我之所以感到有一個不變的我,寄存在身體之內。感覺到我是我自己,而不是另外一個人,是因為有一個不變的“我執”,固著在我的心念中,卻除了這個我執,“我”的觀念也會隨著消失,所以,並不存在一個真實的 “我”,所謂“我”的觀念只是一種幻覺。
而世界只不過是我們心靈的幻象,但我們卻把這種幻像當做實體。我們相信心靈和感官,一如相信最真實的鏡子,但鏡中的實體仍然只是幻象。我們執著,也只是把幻象當做了實體。如果我們洞悟到世界只是心造的幻影,而一切經歷體驗都只是幻覺,我們就會放棄所有的執著。
我痛苦,是一種感覺,我快樂,也是一種感覺,快樂和痛苦都是沒有實體的。我躲避痛苦,其實是在躲避一種不存在的東西,我追求快樂,也是在追求一種不存在的東西。我愛一人,是我在愛“這個人”嗎?不是。我是在愛她給我的那種感覺,如果我對她毫無感覺,我就不會愛她。我們自以為在愛某個“實體”,而實際上是在愛其給我們的感覺。如果某物不和我們的感覺聯繫起來,我們就不會對它產生好惡。同樣,如果我們的心念中沒有好惡的種子,我們也不會產生好惡的觀念。說到底,世上的事物根本沒有什麼美醜好壞之分,是我們的心念使事物產生了區別。
貪戀生,就必然要厭惡死,把生當做真實和實在,就必然得承認死會相伴而來。明了了世上根本沒有什麼會產生出來,也就洞悟到了沒有什麼會消失。事物的本質都是沒有實體的,無所謂生與死,有和無,生死有無都是事物的表象,產生於蒙昧迷惑的心。





